2007年6月,蒙民伟设立了遗嘱,并在2008年4月增加了遗嘱附录。根据遗嘱,杨女士的两个孩子David和Cynthia享有某些“特定遗产”的继承权,剩余的部分则由王女士及其女儿继承。2010年12月,李国宝和蔡奋强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
2010年10月,杨女士方面起诉HS Trust的受托人,要求其申明该信托的受益人,旨在将王女士方面的人士及公司排除在信托受益人之外。王女士方面律师则曾试图为其从受托人处寻找有利证据。但受托人称,王女士及其女儿目前并不在该信托受益人范围内。
此后,HS Trust受托人开始向英属处女岛法院方面寻求裁决:究竟受托人应如何回应杨女士在香港法院提起的申明要求,究竟关于“蒙民伟、杨女士和TCI的共同意愿成立的信托”的诉求是否恰当,及究竟受托人能否执行受托人备忘录内容,将信托的受益人更改。目前,王女士方面也向英属处女岛法院控诉,希望找到有利于判决。
7亿外债吸干剩余财产
除了将王女士排除在家族信托受益人之外,杨女士也欲为信托之外的遗产上“一把锁”。
法院资料显示,TCI宣称,蒙民伟在世期间,欠了该公司1.88亿港元。信兴集团同样宣称,蒙民伟生前欠下信兴集团5.08亿港元。
“如果这些控诉成立,王女士和其女儿在遗产中享有的‘剩余遗产继承权’会被彻底抹去。”法院在一份判决书中称。
也就是说,一旦上述申述成立,原本王女士及其女儿在蒙民伟遗产中拥有的“剩余遗产”将会基本全部用作还债。法院认为,上述两场官司由杨女士方面引导进行。
2011年5月,王女士向法院申请取阅2001年杨女士与蒙民伟离婚官司时,申请将其摒除出信托受益人的法律文件,此要求此前被原诉庭拒绝。
2012年12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准许其查阅,并裁定遗嘱执行人和王女士方面的诉讼费用用蒙民伟遗产垫付。
许夏雄认为,上述案件中,备忘录、遗嘱和家族信托,香港法律和BVI法律,这些条件都让事情变得复杂,且牵扯多方,并在遗嘱内容和家族信托契约条款出现矛盾时,让遗嘱执行人和信托受托人无法定夺。
“一般家族信托成立人在信托成立后至离世后可能会有一些资产,如股权分红等不能及时进入信托,需要附加遗嘱安排剩余资产的处置方式。”他续称,这种情况下,成立人需要对遗嘱内的资产和信托内的资产做严格的区分及通盘考虑,尽量避免交集。若其中有交集,则需要详细清晰列明这些资产从属哪些受益人,分配及处置方式, 及全面深入考虑遗嘱内容和信托契约条款的兼容性,和跨境不同地域法律的潜在影响, 这几点在信托和遗嘱订立时间前后相隔较久,后续情况发生变化时,显得尤其重要。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