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是基于以被评估资产未来收益能力作为价值评估的基础,因为基于未来收益能力,所以会严格结合行业前景等分析未来收益再折现,而评估资产业绩的迅速变脸只能说明该评估方法存在严重问题,给出的评估值偏差太大。”前述评估公司人士给记者分析,“大股东很明显向上市公司高价出售资产,变现利益。”
“按委托方提供的价格‘套’评估价格,是业内不能公开的秘密,一般为了满足委托方的评估要求,我们会在收益法评估时动一些手脚,高估未来收益情况,因为这种评估很主观,操作空间较大。”前述评估公司人士告诉记者。
该人士分析称,“我们会尽量控制风险,使采用两种方法评估的结果偏差不大。但从该资产业绩鲜明反差看,说明恒信德律的评估结果水分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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