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通过以下举措严把财政投资评审关,切实履行财政评审职能:
一是完善投资评审工作流程机制。财政投资评审从送审资料收件审核登记、评审工作计划拟定、评审方案确定、评审组织与控制、工作底稿的制作与复核、评审事项的认定、评审结论和评审报告的形成和签批出具,评审资料归档等在具体规范约束下进行,形成常态化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流程机制。
二是健全投资评审内部制约机制。每个项目评审均实行评审人员评审、复核人员全程复审的工作纠错机制,并将其与劳动报酬、年度考核、责任追究挂钩,最大限度保证财政投资评审内部制约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三是严格保障评审结论客观合理。投资评审过程中,无论主审还是复审,凡涉及“工程量项”和“工费水平”确认、“工程量”的计算,均只以确认的“技术文件”和“定额”规定确认评审事项,“材料价格”则以“信息价”结合市场每月进行认定,评审结论通过“定额软件”系统产生,最大限度保障评审结论的客观性和合理性。
四是提高评审效率坚持评审质量。评审中努力把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推进放第一,不以牺牲评审质量盲目提效,而是在坚持质量前提下,以统筹安排、放弃休息时间实现效能目标。
2008年12月-2015年5月,高县评审中心共完成评审工程1632个,其中预算工程1064个,结算工程568个。工程送审总审减率达到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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