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中县出台《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2015年起,将从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流动贷款贴息。
一是明确支持范围。该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以及有发展潜力、有贡献的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加工龙头企业。
二是明确补助标准。按照“突出重点、择优扶持、额度控制、先付后贴”原则,根据金融机构贷款额度、人民银行公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和贴息期限计算可贴息金额,已获省市贴息的贷款额度不再纳入贴息。
三是明确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程序提交申报材料后,由同级工业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重点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四是明确监管要求。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县经信局会同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评审,并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实施绩效评价,确保贴息资金使用效益;对挪用、转移或侵占贴息资金的企业,在追回补助资金的情况下,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任何财政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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