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江市加大民生资金投入,扎实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新增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床位、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新建城市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等务实举措,为2305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作为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实施建设任务所需资金。市政府在统筹上级补助的基础上,对市中区、东兴区和内江经开区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截至目前,2016年省级补助1802万元,市级配套资金补助521.46万元, 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二是严格补助标准。新增民办机构床位1张,补助0.165万元/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补助市本级0.25万元/张;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补助4.5万元/个;建设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补助3.75万元/个;居家养老服务补助0.009万元/人。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联合民政部门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监督管理,采取日常监管与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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