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与监督,内江市东兴区永福乡积极推行以“村财民理乡代管”为主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和相关纪律要求,为村级财务管理走上规范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农村财务管理中心,由乡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配备总会计和出纳员。各村配备财务助理员,明确各自岗位职责。民主产生由3—5人组成的村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小组,按季度对村财务账目等进行审查,实行民主理财。
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出台《永福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从会计代理、收支管理、财务审批、法纪责任等10个方面进行细化规范,实现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跟踪督查。每年3月,村民主理财小组按年度审计工作程序,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并与乡专项审计同步进行。每年1月和7月为财务公开月,各村将财务收支帐目在其公开栏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乡 对各村的财务管理与公示等情况实行跟踪督查,确保在阳光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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