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印发了《内江市东兴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及项目安排办法(试行)》。该《办法》坚持“突出重点、照顾边远、统筹兼顾”的原则,实行按因素法分配、政策导向分配、绩效考核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安排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推进资金分配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明确了资金安排退出办法,在区下达指标后,对乡镇(街道)主动放弃的,或两个月不上报项目申报立项资料,三个月内不动工的,将收回指标重新安排。
二是明确了项目资金“四个优先”的安排原则,即:群众最急需、最紧迫、最现实的民生性项目优先;社会效益好、受益面积宽、公益性强的项目优先;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先到位的项目优先;边远和经济欠发达村的项目优先,重点对边远村、贫困村进行重点倾斜。
三是明确了奖补资金分配程序,综改办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分管领导、财政局局长审查修订,区政府分管领导或区财经领导小组审定,财政局将区审定方案数据通知各乡镇、街道并批复执行。
四是明确了项目调整申报程序,凡是原定财政奖补项目已上报区综改办的,如有调整必须重新报区综改办同意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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