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在水岸华庭了解到,该小区绿地改建车位向业主出售。物业工作人员称,此事属金地元地产管理公司行为。该公司宋姓负责人表示,只是个别车位。泰安泰润律师事务所杨律师表示,小区绿地和公用面积属全体业主所有,他人无权出售。
28日,记者在水岸华庭B座后面看到,该楼南北两侧画满了车位,每个车位前涂上了车牌号,安置了车位锁。B座3单元的张先生说,现在的车位属于小区以前的绿地,后来被物业改建成车位出租。A座2单元的刘先生也证实,绿地改建车位后,物业以80元/月出租,有的还以5.5万出售。
和民物业工作人员称,该小区有278户,200多辆车,只有78个立体车位,车位无法满足业主停车需要,乱停乱挤现象严重。“为了规范管理,我们在原来绿地基础上扩建了93个车位,扩建前发了通知。”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物业并没有征求过他们的意见,只是发了一个车位租赁收费的通知。至于车位出售一事,物业人员称属于管理公司行为,他们只是按该公司的要求办事。随后,小区业主翟先生出示了他买车位时管理公司给他的收据,收据盖有泰安金地元地产管理有限公司财物专用章。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泰安金地元地产管理有限公司水岸华庭负责人宋某。该负责人称,不存在这种现象,他只负责车位租赁。后又改口说,出售的只是个别车位。
泰安泰润律师事务所杨律师说,物业管理公司绿地改车位,或者在公用面积上划车位一定要征得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如果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至少也应得到小区内2/3业主的同意,否则,物业的这种做法违法。再者,按《物权法》规定,绿地和公用面积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无权向业主出售。(见习记者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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