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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资建房分房时涨价 曝425户职工身份造假
时间:2012-12-18 13:09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毛青青

  核心提示

  2007年,江西海扬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扬公司”)666户困难职工参与该公司第三期集资建房,然而项目建成分房之时,却曝出其中425户为造假的厂外集资户。

  其实,该公司对造假并未视而不见,事后称“企业急需资金,审核不是那么严格”。但最后厂外集资户被要求以远高于厂内集资户的价格购买房子,这让很多人不能接受,他们认为“海扬公司先‘放水’再演变为商业房产开发。

  虽然九江市政府早在今年6月就发出文件,在这个被视为“历史遗留问题”上,要求集资户均按一个价执行,但海扬公司对厂外集资户给了要么加价购买,要么退钱的方案,导致分房无法进行下去。

  海扬安居的房子基本建好了,但由于加价问题,分房无法进行

  花了5000元变身“困难职工”

  12月6日,九江。

  浔阳西路上,车来车往,旁边不远处的林立高楼中,有一栋挂着红色条幅:祝贺14号楼完工……

  几年前,数百名海扬公司困难职工,在当地政府的惠民政策大力扶持下集资建房。他们的新家叫“海扬安居”。

  而新法制报记者得到的一份投诉材料称,当初集资户中大部分“困难职工”的身份是“炮制”出来的。曹晓青就是其中的一个。

  曹晓青当时没有稳定的工作单位,临时为一个做二手车生意的私人老板打工。

  6日,曹晓青告诉新法制报记者,“我姑父以前在国棉一厂(2001年改制,由海扬公司收购)上班,2009年10月份,姑父找到我说他们厂里集资建房,外面的人也可以找关系去集资。”

  “按照规定,一定要是国棉一厂(简称一厂)的职工才有资格参与集资建房,”曹晓青回忆,“姑父就带我去厂里,说要找领导弄个假证明,证明我是一厂的职工。”

  曹晓青称,“10月的一天上午,我们找到了厂里一个姓刘的领导,给了5000元钱让他帮忙弄假材料。”

  当天下午,曹晓青的“一厂职工证明”就做好了,有海扬公司相关领导签字证明。

  曹晓青向新法制报记者提供了这份证明,信纸的抬头印着“江西海扬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字样,证明称:“报告海扬集团公司:本人系二纺车间员工,因住房困难,特向公司申请集资建房一套。2009年10月27日,申请人:曹晓青”。

  彼时的石学琴,也就是现在的海扬集团第三期集资建房事宜的主要负责人,在这份证明上签字称“同意,请王总审批!”王总即另一名负责人王端敏,他也签字称“同意石总意见,参加第三期建房一套”,落款时间亦为2009年10月27日。

  接着,曹晓青花300元钱领取了一份“申请集资建房”的表格,通过了审核,然后正式交款。

  “一次性交了12万元。后来就没有再联系海扬公司,等着交房,”曹晓青介绍,“当时说好是每平方米1800元,每套70平方米,他们承诺一年半后就可以交房。”

  曹晓青手里除了一张“江西海扬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集资建房办公室”开具的12万元“集资款”收据以外,没有任何书面合同或者协议。

  以集资建房名义搞房产开发?

  “这一片以前很偏僻,随着附近九龙广场等项目的进驻,这个地段大有发展,我和亲戚一共拿了5套房子,”市民张萍直言不讳,“肯定不亏。”

  张萍也是“造假”出来的困难户,她花了1000元找海扬公司总务科的一个人帮忙,弄好了“一厂职工”的假身份证明,同时申请集资建房。

  “当时是我的一个同学介绍的,她也不是海扬集团的职工,但在一期和二期的集资建房她都买了房子。为了保险起见,我还向房管部门打听了,说有房产证和土地证。”

  2009年9月,张萍和亲戚一起,一口气买了5套,“当时也是每个人交了12万元,就是一张收据,没有合同和协议。”

  “应该不会骗人,因为一期和二期都是这样操作过来的。”张萍说。

  据了解,该公司一期二期集资建房也均有厂外集资户参与,而且他们以相同的价格购得了集资房。

  黄妹连2008年8月也弄了假职工证明,和一个朋友一起买了一个“二合一”的户型,交了15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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