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仕其认为,要进一步理顺并完善维修资金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科学的资金监管制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使有条件的住宅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定期对本小区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维修资金支出规范、透明,使业主对每一笔支出都做到心中有数。
市人大常委会建议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降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门槛。
“建议按照不同空置率的比例,设定使用维修基金的标准,同时取消必须由物业产权所有人签字的限制,改为由住户签字同意,或采取区域化的操作模式,即当需维修部分只涉及部分业主时,允许只对涉及的这部分业主进行公告,并取得其中2/3业主的同意即可。”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余国新说。
(记者/罗锐 通讯员/罗会江 张文凭 张旭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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