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名网友发帖质疑四川省大英县强拆防盗网,称政府以“城市乱象治理”为名一刀切,做面子工程,并投诉拆除费用要民众自行承担。对此,大英县回应称,拆除防护栏是为了城市形象更美丽,并已决定“临街面的防护栏必须拆除,非临街面的提倡和鼓励拆除”。(7月11日《南方都市报》)
站在政府的角度考虑,防盗防护栏(即防盗网)确实存在影响市容的弊端。但是从民众的角度讲,防盗网拓展了家庭生活空间,挡住了入室盗贼,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防盗网是拆是留,市民自会根据家庭实际情况与个人喜好作出选择,不劳政府操心。
退一步讲,即便防盗网确实有碍观瞻、让城市创卫丢分,政府在决定拆除防盗网之前,应该召开听证会或者以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广大民众的意见,对拆除防盗网以后出现的安全隐患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并合理补偿民众损失。消除市民的安全疑虑,减少市民拆除防盗网的经济损失。而不能拍脑袋决策,“一刀切”拆除临街所有防盗网,令市民生闷气,让梁上君子偷着乐。
更为重要的是,防盗网是公民私人财产,如果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无权越俎代庖,替主人做主。政府强制临街住户拆除家庭防盗网,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实际上是面子大于里子,权力大于权利的做法。为了地方形象问题,强制拆除民众防盗网,不仅有些强人所难,更有公权侵犯私权空间的嫌疑,其负面影响不可小视。
民众防盗网的去留看似凡人小事,但折射出政府是否以人为本,是否尊重民众权利的大问题。说到底,政府强制拆除民众自家防盗网,是一种权力决策思维与家长作风。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利益与面子的需要,这种“挟权力以令统一”的事情并不少见。政府要求工作人员统一服装,要求商家统一销售当地产品,下达喝本地白酒的任务,要求干部职工统一彩铃,要求干部职工统一捐款,阳台统一栽种三角梅,等等。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说,这种滥用权力的家长作风更像一记警钟,值得警醒。
一座不能让百姓有安全感的城市,当然谈不上有多好的城市形象。(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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