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四川岷江彭山段锁江渡处,一根长约20米、重约8吨的乌木被打捞上岸。自去年乌木现身后,岷江河也频繁涌现争夺战:数拨人马打乌木的主意,有人定制钢绳拖乌木,有人穿着潜水服下水锯。当地政府开始组织打捞,历经3天吊断4根钢绳后才终于打捞上岸。(1月30日《成都商报》)
天上掉馅饼,水中藏乌木。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来指责参与争夺者的素质与行为——贪欲、占有欲、发财梦,道德“落水”,素质“溺亡”……其实,何必如此争来争去或你争我夺,“乌木属于国家所有”,并有前例——2012年7月3日,彭州市国资办召集文管、林业、司法、水务、国土等部门,正式答复:乌木归国家,奖发现者7万元。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和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蒲万纯表示,根据法律,乌木应归国家所有。当然,网友更倾向于发现者所有。
“乌木”难撑道德之殇。道德滑波与物欲横流结伴而行,并且“相互促进”。道德不占领高地,私欲就会膨胀。道德观的异位与价值观的扭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大问题。道德沦丧与道德滑坡,不是一日养成的,与社会环境、生存土壤密切相关。早有人提醒,当今社会正在滋生“道德不作为”的土壤,并建议要不懈地进行社会“道德资本”的积累。冷漠的形成,自私的生成,贪欲的养成,很大程度上都缘于“道德资本”的不积累和道德的不作为。
可是,“逆道德诱惑”却在推波助澜,甚至是落井下石。2012年4月24日早晨,北京下起大雨,为方便到北京国际展览馆看车展的乘客,地铁15号线国展站准备了7000余件免费雨衣。但在工作人员发放雨衣时遭哄抢,随后这些雨衣以每件10元的价格被转手倒卖。24日上午10时,警察抓回五名小贩并没收了全部雨具。乌木的诱惑,同样是一种“逆道德诱惑”。老子《道德经》云: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如果早一点将乌木打捞上岸,又怎么存在争夺者“惦记”?
法律要撑起道德的保护伞。新一轮的道德反思与道德体系重构正在进行,首先,我们要敢于正视公民身上的缺点,敢于解剖自己,敢于承认道德基因的缺失,敢于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盲目乐观或者刻意豁免,都是对公民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同时,道德建设只宜“吃补药不能吃虚药”,弥补道德建设上的不足,填补“逆道德”的陷阱,进行积极的“道德资本”积累。当然,法律不能袖手旁观,法治要给力道德。正如有关专家所提出的,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道德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法律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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