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发:清除网络“燥火毒瘤”,勾勒网络法律边界
时间:2013-08-26 22:28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毛青青
日前,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新快报记者刘某、“网络知名爆料人”周禄宝,分别因造谣传谣被警方刑拘。(2013年8月25日 凤凰网)
如今,互联网已成为百姓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上网浏览新闻、帖子也成为很多人每日的“必修课”。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以及信息的公开透明化,网络环境对言论的相对自由性,极大提升了人们参与网络的机会和热情。网络环境的相对宽松,网民对信息的渴求,部分网民对社会尖锐问题的关注等,助长了一些别有用心的网络推手,借助网络平台无道德底线甚至违法发布消息,并在网络获得极大“知名度”。日前,这些“网络红人”分别因造谣传谣罪被警方刑拘。
从“叱咤风云”的网络推手,到锒铛入狱的阶下囚。这些人不仅是从虚拟网络回归现实社会,更是从“无约束”到“被管制”的过程。网络是无界的,但法律是有界的。网络环境不仅需要来自社会公信良俗的规范,更需要来自法律规章制度的管制。道德与法律双管齐下,整治网络环境势在必行。
笔者粗浅认为,网络环境的整治主要依靠以下三方面:一是法律部门要出台有关互联网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实施细则,并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对网络进行“清扫”,及时发现并清除网络“毒瘤”,保持网络环境在法律层面上的真实有序;二是社会环境对网络环境要有积极的引导作用,传递社会正能量,用公信良俗来约束网络,将网络作为传递正能量的平台,而不是造谣传谣的武器;三是网民自身需对网络信息有正确的判断,站在真实正确角度去分析,依据客观事实,不偏激不抱怨,以正确的价值观看待一些负面消息,而不是人云亦云。
2013年我国网民数量已达5.91亿,并以每个月440万的数量的增加。规范网络网络环境势在必行。网络是无界的,这就需要我们用法律的规章制度和社会的公信良俗来勾勒其边界。(杨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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