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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可:今天,你被“人肉‘了吗
时间:2013-12-23 10:55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毛青青
    近日,高中女生安琪从广东陆丰望洋河桥上跃下身亡。事情起因是,在其跳河前一天,店主因怀疑她偷窃服装,将监控视频截图发至微博求“人肉搜索”。很快,她的个人隐私信息曝光,成为身边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的对象。安琪不堪忍受,最终酿成悲剧。网络“人肉搜索”竟让一个花季的生命瞬间凋零。这不得不引发广大网民的反思。
  
    不可置否,“人肉搜索”在对社会上一些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和道德标准的事件当中,发挥着强大的舆论谴责作用。从2006年上海的“虐猫女”事件,2008年的“人肉搜索第一案”,王某因“婚外情”致妻子死亡事件、再到2009年“央视实习生”事件,这一切似乎都在告诉我们,网络“人肉搜索”能弥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对当事人在道德层面上予以强烈的谴责。可“人肉搜索”就真的有那么好吗?
  
    “今天,你被‘人肉’了吗?”当被“人肉”的那个人是你,你会又怎样的感受。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单位、家庭住址和个人照片全部曝光,自己的亲朋好友在背后指指点点。一时间,在网络上的各种批评甚至辱骂开始蔓延,你的正常生活还能继续吗?一位网名叫“北城以南的风”认为:“所谓"人肉搜索",看似主持正义,实则窥探隐私,说穿了就是人类好奇心的阴暗面,是对虚拟世界权力的贪欲。”这句话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广大网民热衷于“人肉搜索”的心理动机。
  
    “人肉搜索”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采取的行为方式可能违背多部法律,比如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刑法等,总体而言,相关的法律体系基本比较完善。但是,因为网络传播的匿名性、群体参与性,导致很多网民自律意识较差,甚至认为法不责众,即使追责也比较困难。所以,在“人肉搜索”方面,法律的威慑力不足,没有完全起到应有的作用。就如今的“花季少女投河”案来看,就算是真的存在偷衣服这个事实,当事人只应当按照法律程序受到法律上有关盗窃行为的制裁,而不应该遭到在人格上、在名誉上的侮辱。
  
    规范“人肉搜索”侵权行为,除了进一步细化法规之外,普及相关法律,增加网民的守法意识外,更需加强对广大网名的网络道德教育,让广大网民深刻认识到“人肉搜索”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网络服务商而言,要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接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应及时删除或者屏蔽侵权内容。同时加强对内容的审查力度,对于存在侵权的内容文字,应该主动进行删除或者屏蔽。(作者: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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