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从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上获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涉及的110余项改革举措已全部落实到领导责任、分工到各警种和部门。今年9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均已签订责任书,年内将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等多项改革试点工作,试点自学直考无疑是公安交管部门在解决这一矛盾上做出的思考与尝试,是值得充分鼓励的。推行自主预约考试之后,学车人只要到车管所报名,就可以自己再寻找教练员学车,学员有充分的自主权,可以在这个学校学习也可以在那个学校学。那么驾校就会有危机感,自学直考能有效堵住驾照腐败的路子,进一步保证学员的利益。消息一经出台,引来群众一片叫好声,然而时间到了11月份各省除了部分省会城市,像安徽的合肥、广东的深圳、湖北的武汉等绝大部分城市并没有放开直接报名。即便是放开的也是设定一定比例将社会报名与驾校报名分开对待。好的改革方案为什么会如此难以落实,我们离市场化到底还有多远!
一、法律制约
1.是教练车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而教练车与普通机动车完全不同,有两套控制系统,目前也几乎只有驾校才有。如果你想改装,似乎也没那么容易,因为我国《机动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否则可能涉嫌违法。即便是可以改装根据各个省的《教练车管理规定》个人也无法拿到教练车牌照,如果教练车的问题无法解决,公众拿什么学车?
2.是教练员的问题。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多项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需要一定的资质,这意味着你的家人亲戚甚至七大姑八大姨哪怕技术再好,教你学车都是“不合法”的。这样的制度设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是为了更好地确保道路安全,设置并无问题,但如果“自学直考”要照进现实,这招如何破?值得思考。
3.是练习场地的问题。在很多人的眼中,“自学驾驶”很简单,无非就是找一条稍微空旷一点的道路自己练习,但事实上,没有驾照的人上路行驶就意味着无证驾驶。如果马路上经常有新手练习开车,想想都很恐怖,因为这是潜在的安全威胁。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没有必要的练习场地,自学直考似乎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4.是考试专用车的问题。前几年在深圳,一市民打赢了与深圳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的官司,成为“直考”第一人,可在考试时却没有考试车辆。因为按照公安部规定,考试车必须是经过改装的专用车,而这辆车由驾校提供。而很多地方,考试专用车与教练车甚至都不一样,从这个角度来说,如何解决考试专用车,似乎也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5.是报名的问题。现在放开报名的城市少之又少,只是及个别的城市开放。有些省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重甚至把学员学车还必须经过驾校才能报名给强制性确定下来。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交警队车管所将各个学校报名人数与通过率挂钩。直接分配名额!作为考驾照的第一关报名,如果不放开后面的改革就无从谈起。
二、利益集团的抵制
1、各地驾考管理部门:运管处、车管所
各地运管处是整个行业变革的核心。一旦自学直考实施试点,直到完全执行,对这个部门来说,实际上将完全彻底边缘化。驾校教学车辆的营运证、教学场地、学车计时制度,驾校牌照发放等资源将不再重要。只要公安放开运管处原有的政策将形同虚设,也就意味着断了他们的灰色收入的来源。因此这是一个最不愿意看到改革的一个部门,也是以改革会制造马路杀手为借口呼吁加强驾培管理呼声 的部门。
各地车管所,是自学直考实施后的核心中坚力量。因为之前的考试科,只需要对辖地驾校对口服务,对考场及考场指标严格控制,一切尽在掌握。但是驾照自学直考一旦实施,车管所考试科将面临巨大的压力,包括驾校、服务机构、大量个人自学直考学员在内的所有服务均需要考试科做出周密的安排部署,人员编制将大大扩充。虽然会失去驾校考试指标的控制,但是考场考试指标依然在手,个人或机构从业者资质也将直接受车管所办理及管辖,整个驾考的控制中心将集中于车管所,试点初期难免水混,鱼多与否,看各地车管所出台什么具体的管理细则。同时,可能面临大量的服务投诉,特别是对驾考流程不熟的非专业个人自学直考学员,考验车管所特别是考试科的处理能力。
2、驾校大王、挂靠队从业者、驾校教练
毋庸置疑,驾校大王们肯定是非常反对、甚至抵触自学直考的核心力量。一直处在半体制内的驾校,一直过得逍遥快活。突然要拆掉自己家的院墙,自家院子里的各类生物不是就没有束缚了么?一直以来自己轻松可得的驾校排名、学员指标等不复存在了,该如何走接下来的路?其实很多人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有位老师曾经说过“猫步走正路是老鼠逼的,老鼠走正路了,猫不知道怎嘛走了”。所以说当改革来临市场竞争开始的时候各位校长们心里就没底了,自然也是最反对改革的一部分人了。
挂靠队从业者,寄生于驾校保护下(比如武汉市有70多家驾校,独立招生的从业者超过3500个;长沙市129所驾校,独立招生的从业者超过3000个),其实按照法理来说大都是非法从业者。旧机制存在,可以合理合法;自学直考实施,需要重新洗牌。这些人其实比较灵活,可以寻求改革后的合法化。按理说改革是改革最大的收益者,但是由于习惯了垄断思维,习惯于掌控学员的一切,能否适应新的完全市场化的环境,尚需考验。
驾校教练,是一个最尴尬的角色。也是改革的收益者,可是一部分从业者,不良成性,大浪淘沙肯定无法生存,因为口碑不好的教练今后将无法获得老学员推荐,行业的激烈竞争又使得他们作为个体无法投入更多资源。一部分踏实本分的从业者,由于长期积累的口碑,将获得市场化的新生,因为之前驾校、挂靠队剥夺的大量劳动果实,可以分一部分划归自己,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大量具备 服务意识的新生代教练个体,将成为未来驾培行业的主力军,从开始培养的良好素养将使这些人获得可能超过白领的收入。
三、行业人及社会人惯性思维下的担忧
地方政府不愿意积极推进改革的深层次考虑在于担心政策实施之后所产生的“危害”,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让地方政府明白他们所担心的“危害”不是真正“危害”,或者有其他办法避免这种“危害”,亦或是这种“危害”是要获得更大益处的必要代价。
1、关于“会增加交通安全隐患”的担心。诚然,自学直考的模式的确有风险,但这种风险完全可以通过制度完善而规避。如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加强路面管控,严禁无驾照者在公路上“练技术”,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相信不会有更多的人会铤而走险。作为政府部门,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别人违法,就放弃检讨我们执法不严的过失,而是采用简单、粗暴的一刀切的方式,以牺牲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虽然这只是少部分的利益,但这不符合法律公平、正义的核心思想。
2、关于“会造成‘自学’教学模式大量泛滥的担心。从理论上来讲,如果放开自学直考会造成以下三种负面的结果:一是因为自学教练的不正当竞争,会严重损害正规驾校的经济利益;二是由于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无法使学员的生命、财产得到确实保证;三是因为“自学”教学模式会处于税收监控体系之外,会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损失;四是管理机关直接监管教练员增加执法难度及压力。但本人认为此种担心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并不是那么至关重要,理由有三:(1)是在目前禁止“自学”模式的情况下,各省市实际上仍然存在着大量的未经国家批准私人经营的汽车陪练,10月27日,在百度搜索引擎里输入“汽车陪练”四个关键字,结果有500多万与此有关的信息。这说明,不管政府部门禁止与不禁止,它都在那里,既然政府部门禁止不了,那取消相应管制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市场的东西交给市场去调节。与其让他们非法的经营。不给其合法化利用市场之手去引导和规范。(2)是自学模式并不必然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原因在于散学者往往会选择车流量较少的路段进行练习,况且旁边有专职司机进行指导,所以警觉性更高,发生事故的概率并不必然高。最主要是自学得教练员都是自己得老板,他们教得是否认真,道理行驶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自学教练员得自身利益。从这一点来说,他们比驾校得教练员更认真,更负责,更积极。中国建国以来的粮食问题30年没有解决。邓小平进行改革开放搞家庭联产承包后5年的时候就解决了温饱问题,就是最好的说明。利益是最大的驱动力!以开通自学模式的深圳、合肥为例,交通事故并没有明显的提高或降低。而像武汉这样全是挂靠经营的来说本就是教练自己招生自己教,放开其实就是直接松绑挂靠教练,让驾校对挂靠教练少收了挂靠费。(3)是偷税、漏税在我国是一个系统性问题,我们应加强的是税收管理水平,加强偷税、漏税的打击力度而不是限制产生税收的经营方式。
3、关于“会造成纳税人税收负担会加重”的担心。放开“散学”模式,车管所必然要购置一批考试车辆,会增加政府的公共支出,但这是构建服务型政府所应付出的合理、合法的代价,表面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但客观上会减少部分人不需要驾校强制培训那部分人的费用。况且以所谓违法的“大损失”换取所谓购车费的“小利益”,实属拣了芝麻丢了西瓜,这不是一个理性政府的应有之举。
不可否认,驾照自学直考是很好的改进,但若想更好地落地,这些现实的问题仍然是必须改进的。驾照自学直考,不仅能满足广大民众的学车需求,更会对驾校的教学质量提升和驾考的公开透明及反腐倡廉产生积极的倒逼效应。从制度上说,它强调了培训不是取得驾照的必备条件,这也就切断了考试和培训之间的利益链条。相对于“驾考合一”制度,“直考模式”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有助于缓解目前学车贵、学车难的现状,是一种值得期待的“驾考红利”。但要想自学直考的梦想照进现实,一些现实问题就不得不思考了。(撰稿 安徽速考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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