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将患癌姐姐6万元用于玩乐不能宽恕
时间:2016-04-06 10:08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有些人的有些事,是 不能原谅的;有些人的有些事,是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些人的有些事,是不能用亲情去掩盖其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责任的;有些人的有些事,不能因为彼此是兄弟姐妹就放弃为人处世的原则,更不能用“家丑不可外扬”的中庸之道,牵就挥霍挽救生命的6万元不道德和违法行为。
据南海网4月4日报道,文昌24岁女子伍玉琼患有恶性淋巴瘤,正当她希望用善款延续生命时,却发现6万元“续命钱”不翼而飞。4月2日,经查询,发现,伍玉琼账户里的6万元分24次全部转入同一个账户。当伍玉琼得知该账户户主是自己年仅20岁的亲弟弟伍某某时,整个人几乎崩溃。当天晚上伍某某已经承认所有事实。
作为弟弟,明明知道姐姐的钱是用来挽救生命的,却偷偷把6万元钱用于自己的娱乐消费;作为弟弟,面对姐姐身患恶性淋巴瘤的痛苦遭遇,竟然如此没心没肺;作为弟弟,本不该犯这样的错误,本不该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对姐姐身患恶性淋巴瘤却毫无怜悯与恻隐之心;作为弟弟,竟然把姐弟亲情当作儿戏,竟然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认为姐姐的钱就可以随意挥霍浪费。但是,法律是无情的。
如果弟弟在心里只有游手好闲和吃喝玩乐,这样的弟弟犹如毫无感情的冷血动物;如果弟弟心中除了个人独自享受 消费之外,不能给自己创造一个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精神世界,那就会让自己走向罪恶深渊。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然而,那个贪得无厌的弟弟却先后24次把自己姐姐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的救命钱毫无顾忌地转走了。这样的弟弟,比铁石心肠还硬;这样的弟弟,比十冬腊月里的冰雪更令人心寒;这样的弟弟,是毫无爱心和怜悯之心的吸血虫;这样的弟弟,不要也罢,有一个就会令人不寒而栗。
然而,对于这样的弟弟,真的不能姑息养奸;对于这样的弟弟,千万不能心慈手软,必须让他到该去的地方接受法律的严惩和相应的普法教育。否则,他就会在自己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变成迷途的羔羊;否则,他就会恶习难改,让自己变成游手好闲和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绊脚石。只有大灭亲,才能让伍玉琼的弟弟伍某某得到依法挽救,否则他的恶习不改就会变成人民的罪人。 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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