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先生认为,姚某及其诊所均无行医资质,周某又是在诊所输液后死亡。“你无照驾驶,在马路上出车祸了,负什么责?这和无照驾驶一个道理。”
但该解释未获被告方认可。两名律师当庭提出,或按照司法鉴定相关规定要求重新予以鉴定,或对姚某能从轻处罚。
庭上,两名律师还提交了周某家人出具的谅解书。此前,姚某家人已代其向周某家人赔偿10万元,并获对方谅解。
公诉人建议判10至12年
庭上,公诉人称,姚某虽然上过3年医专,但黑诊所对社会具有相当大的危害。姚某的诊所仅有24平方米,医疗设备仅有体温计、听诊器等简陋设备,这造成了姚某不能为周某进行全面的诊察。“周某说他有胃病,你就按胃病去治,不但盲目,而且误诊误治,延误了周某的病情。”公诉人称,如果能根据周某的情况,正确诊断出是心肌梗塞,哪怕是给一个速效救心丸,也不会导致周某死亡。
公诉人认为,事发后姚某逃离,庭审中又不如实供述,故建议法庭从重判处姚某有期徒刑10至12年,并处罚金。
听到对自己的量刑意见,姚某两手掩面痛哭失声,她辩称自己没有逃走,给周某家的10万元也是全家东拼西凑的。
在最后陈述中,姚某哭着说,在看守所的这段日子,她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错误,自己仍认可非法行医,不认可周某就是因为自己输液而死;自己应该负责任,但应该负次要责任。家里女儿才7岁,儿子才4岁,故祈求审判长能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该案将择期宣判。
四岁幼儿感冒发烧输液身亡 系当事医生开错药
据安徽商报消息 淮南大通区4岁小男孩高煜洋在家发烧,4月27日被家人送到该市某医院治疗,不料医生吊水后口吐白沫呼吸停止,经紧急抢救无效死亡,家人痛不欲生。记者昨日了解到,医院初步调查是医生用错了药,目前此事正在处理中。
孩子的大伯高峰告诉记者,弟弟一家住在大通区金丰易居小区,小侄子平时活泼可爱,很少生病,一开始家人发现孩子感冒伴有低烧,27日送到该市医院,医生为其吊水治疗,不料吊水过程中突然昏迷,虽然紧急转院抢救,不幸的是孩子还是失去了生命,孩子的父母受到突如其来的巨大打击,精神几近崩溃。
淮南市某医院出具的《关于患儿高煜洋医疗纠纷的情况说明》介绍:“2016年4月27日上午9时许,患儿因‘发热胸痛两天’为主诉来我院就诊,储继周主任决定给予输液治疗,在开具处方时,误将维库溴安(肌松药)当成化痰药(安溴索)开出……中午12时5分左右,开始输液第三步(输入含有维库溴安的液体),随即患儿头晕、视力模糊、出现重影、看不见东西、嘴唇发紫、口吐白沫,两三分钟后患儿呼之不应,停止呼吸并昏迷。”
异常情况发生后,医院立即停药并抢救,患者家属同时拨打120急救,并转院至淮南新康医院,省、市儿科专家随后赶到现场,“由于患儿病情严重,在新康医院进行数小时的抢救,未能成功,患儿死亡”。
淮南三院在《说明》中表示:“此事件的初步调查情况是:我院储继周主任用错药物。我院将继续深入调查了解细致经过,明确责任严肃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及时将调查以及处理结果向上级管理机关汇报,并告知家属处理结果。”
记者昨日下午联系淮南三院,该院办公室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事,并表示,医院对去世幼童的亲属悲痛心情表示理解,医院方面不会回避问题,逃避责任,将根据事实情况,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处理此事,同时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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