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指导线”不能只满足于指导
时间:2016-08-19 13:13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工资指导线”不能只满足于指导
刘颂寒
进入8月份以来,多地密集公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新疆、四川、云南、陕西、江西、河北等10余省份的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出炉。(2016/8/18 中国新闻网)
8月份以来,多地纷纷公布了2016年企业的工资指导线。并为工资设定了三条增长基准线,为的就是保障老百姓工资增长能够和宏观经济形势相协调,以此来保证老百姓最基本的利益。
虽然各地纷纷公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但让工资指导线的标准“照进现实”,却有着不小的差距。从企业工资指导线来看,企业员工的工资都应该有着稳步上升的趋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企业员工能够真实感受到自己的工资增长了呢?在工资指导线的标准之下,有些地区的企业员工别说是涨工资了,能够保证前一年的收入标准都心满意足了。虽然各地公布了工资指导线,但无奈它属于一种“指导性”建议,缺乏应有的“刚性”,导致一边是指导涨工资,一边却是企业员工工资的“原地踏步”。
企业是否应该涨工资,当然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量力而行。整体经济还在调整的阶段中,很多企业的生存都存在问题,更加别说给企业员工涨工资了。因此,一边鼓励涨工资,一边还需要给企业减负。让企业减负,就需要适当的减税和给予一些政策性帮扶,才能让企业能够达到收入的稳步增长。只有企业真正的赚钱了,才是保证企业员工涨工资的前提。
当然,保证“工资指导线”能够真正的硬气,就要改变它的“指导性”,让指导变成一种要求,才能让企业能够自觉遵守这条涨工资的基准线。正因为工资指导线缺乏应有的强制性,让很多企业视“工资指导线”为空气。很多企业依然秉承着“能不发就不发”、“能少发就少发”的观念来为企业减压。要改变这种观念,就需要“工资指导线”的强势介入,这种强势介入需要相关涨工资提议具有更多的约束力。需要有相应完整的监管制度和惩罚制度,从而保证工资能够真的涨到了企业员工的手上。
对于屡教不改的企业责任人,除了相应的罚款以外,还需要相应的个人追责。只有让惩罚的结果重于给企业员工多涨的工资,才能让企业员工涨工资不是一种美好的向往。显然,要让涨工资真的“照进现实”,还有段路需要走。让“工资指导线”这条虚线变成实线,才是真正维护企业员工基本利益的“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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