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位思考,让“孝老假”落地生根
时间:2016-09-05 23:37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近日通过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北京将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
“孝老假”能够弘扬尊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对北京市“老年友好型城市”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但想要落实,必须充分完善休假制度,出台配套的监督和保障机制,解决谁来监督执行、用人单位不落实该怎么处罚等问题。同时还应考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用人成本,对“孝老假”落实得好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让它们有动力保障“孝老假”。(9月5日 新华网)
百善孝为先,敬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首《常回家看看》道出了多少父母老人的心声,对于正在迅速迈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孝老假”来的正是时候,但是伴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孝老假”能否真正落到实处,而不是变成“纸上福利”也引发讨论。一个新政策的出台,需要的是很多保障机制去配套。
众所周知,早在1981年,国务院就对职工探亲待遇做出了明确规定——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每4年可以享受20天探望父母的假期。但这个探亲假落实得如何呢?除了少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职工享受过外,绝大多数员工对这一休假制度可谓极其陌生,甚至是闻所未闻。企业是追求经济效益的实体,讲求经营效率特别是用工成本;而作为职工,如果因为一味坚持自身的权利而失去奖金甚至饭碗,是得不偿失。故此,相当一部分在外打拼的年轻人,并非不想常回家看看以尽孝道,而是因为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因工作关系难以抽身回家。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的要面对年老,也许现在我们正当年,但几十年后,我们将老去,我们在年老时需要什么关怀,现在就需要换位思考,将关怀付诸行动,让我们的老人深深感受到晚情,安度幸福的晚年,而不是在无尽的盼望和孤独中度过。为了能让员工抽点时间回家看看老人,不少人希望从政府层面出台文件,或者人大专门立法,迫使用人单位关爱员工、履行社会责任。
北京市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怎样将政府对劳动者及其家人的这一人文关怀落到实处,可能还要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尤其是激励性措施,让用人单位觉得给员工放“孝老假”既能落实政策,又能利于公司发展,感觉上很划算。“孝老假”很必要,但落在实处更必要,以真诚之心,感真诚之事,多换位思考,让“孝老假”落地生根。(文/陈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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