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盗窃后救人”当赏罚分明
时间:2017-10-20 13:37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前一小时还是盗取他人钱财的小偷,后一小时又成为勇救落水女子的英雄。近日,杭州余杭区3男子的行为,引起了众多争议。有人认为他们“盗亦有道”,救人行为应该算是将功补过;也有人坚持,一码归一码,救人值得表彰,盗窃也必须受到处罚。法律人士认为,“将功折罪”在这起事件中并不适用,两者之间没有联系,应当分别评价。(北京青年报10月17日)
人们常说“人无完人”,又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对于这三名小伙,可以说他们良心未泯,分得清大是大非。虽然可以盗窃别人的钱财,但是面对有生命危险的人士,他们还是会力所能及的救人,以此看来他们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罪人,因此将功抵过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可是,受害人与被救人是不同的主体。这样将功抵过,似乎对受害人不是很公平。虽然被盗窃的钱财可以归还,也可以获得受害人的原谅,可是所犯的错误终究是发生了。
如果因为他们的见义勇为就将功抵过,似乎是对他们好。可是在我看来却有可能误导他们。这很有可能让他们在自己心中萌生出一种意识,就是“犯点小错没事,只要做点好事就能弥补”。这种处罚不仅会害了这三名尚有良知的小伙,更有可能会误导社会上更多的人。
但是,如果因为犯了盗窃罪而忽略掉三人见义勇为的表现,似乎也不是一种好的选择。这很有可能会抹杀掉他们心中尚存的良知,而且社会上更多犯了错的人怕是也不愿再弃恶从善。
表扬或者惩罚都不能脱离法律的轨道,功过相抵不是法治应有之义。我们不能因为见义勇为就否定盗窃者的犯罪事实,进而免除其应当承当的法律责任,同时也不能因为盗窃者的犯罪事实,就否定见义勇为的英勇表现,遏制了其积极向善的改变。(文/任禹文)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