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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吸烟猝死案”改判赢称赞
时间:2018-01-27 21:49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劝阻吸烟猝死案”改判赢称赞
 
  因在电梯劝阻老人抽烟,被一审判决赔偿1.5万元的被告杨某近日迎来了改判。1月2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原判,驳回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新华网)
 
  事情是这样的,河南郑州医生杨某在电梯里劝阻老人段某某不要吸烟,随后段某某突发心脏病离世,段某某家属将杨某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40万余元。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适用公平原则,判决杨某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此事件后,在网络上引发了网友的广泛批评,一度成为众多网友口诛笔伐的热点。随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原判,驳回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
 
  近年来,类似一审法院处理方式的事件并非鲜见,例如一些老人明显违法,但考虑到个人原因免于处罚;一些非机动车闯红灯却成了机动车的责任等等,这些无疑不利于国家的法治建设。一些人正是利用了这种漏洞肆意妄为,以致于出现老人摔倒扶与不扶的问题成为一时最为热点的话题。
 
  我们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且在公共场合吸烟本就有违社会公德和国家相关规定,所以劝阻抽烟者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而且杨某劝阻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而正当的行为去劝止违规行为,反而却要承担法律责任,岂不让人寒心,若继续如此以后大家见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谁还敢站出来? 所以,二审法院改判,不仅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而且有利于引导公众坚持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实现社会善治,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法治社会的构建,不能因为某一个体的得失而失去原有的威严,也不能因为了做到所谓的公平而失去公正,更不能“颠倒黑白”,法治就是为了维护这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及时地为社会行为准则划出红线。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无疑是极具正面意义的。它不仅能给违规吸烟的公众以警示、给社会文明以导向;而且能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旗帜,给社会道德以依凭。可以说,它是法治进步的又一个典型标杆。
 
  法院必须按照严格公正的司法程序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社会纠纷,彰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依照个人喜好以及亲疏关系来决定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公共事务。(陈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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