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驳回原告家属赔偿诉求我死我有理的时代即将过去
时间:2018-07-17 23:36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备受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旅客穿越铁道被挤压致死案”在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死者杨某擅自闯入危险区域负全责,其父母要求铁路部门赔偿的诉请被驳回。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已经充分履行了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在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是否及时、得当;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杨某在事故发生之前,所处区域较为宽敞,在站台滞留时无任何异常举动,也未向铁路工作人员求助,其跃下站台,事发突然,并无前兆。站台值班人员在发现有人横穿线路后,奔跑过去并进行喝止。本案情况属突发事件,无法预见并提前阻止。在地面有警示标识、站台有广播提示、站台侧面有提示、站台有人值班的情况下,车站已充分履行了安全保障与警示的义务。
对于被告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受过高等教育,具备预测损害发生的能力,对于损害结果也具备预防和控制能力,其只要遵守相关规则,就不致发生本次事故。车站已采取了充分的警示与安保措施,并给予了行人在车站内的各项通行权利。因此,杨某未经许可、不顾警示擅自闯入危险区域,事实上对自身生命健康受到损害是一种漠视和放任。
一审判决一出,让人们对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不和稀泥的做法拍手叫好!
还记得彭宇案吗?彭宇案是众所周知的中国道德滑坡的里程碑事件之一,它不在于审判结果,而在于此事后续的影响,中国人被迫变冷漠,好人非但没有好报还要受惩罚,中国公共社会道德倒退何止五十年。
2018年,是中国道德史上最重要的一年。“电梯劝烟猝死案”,1月23日,郑州中院驳回田家二审诉求,否定一审劝烟者杨先生赔偿死者15000元;7月14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驳回“旅客穿越铁道被挤压致死案”的死者父母要求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站承担80%的赔偿责任。人民日报数次发文怒批“我死我有理”的现象。从中央到地方,一股重塑社会道德,坚决维护规则底线的风气正形成风暴,席卷全国。笔者认为,守法守规矩的有错,不守规矩的没有错,这就是大恶。建立规则,维护规则的严肃性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决不能用“和稀泥”的方式一次次被人道主义化。
穿越铁道被挤压致死的杨某,宁波动物园被老虎咬死的逃票男子等这些人这些行为说到底都是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在作怪,是因为他们平时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换而言之可以说平时没有为僭越规则付出相应的代价。可惜,当他们领悟的时候却已晚矣。
公民遵守规则、敬畏规则,国家权力机关保证规则执行,坚持公平原则,那么大闹大赔,小闹小赔,“我死我有理”的现象将成为过去式。(姜颖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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