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切勿开“斗气车”
时间:2018-11-30 11:37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11月27日,在(长沙)芙蓉南路南湖路至侯家塘路段,一辆239路公交车和一辆私家车在车流不息的主干道上别来别去,开起了“斗气车”,交警对公交车驾驶员做出了驾驶证暂扣处罚,对私家车驾驶员也进行了训诫。11月28日,记者再次联系宝骏巴士公司三分公司时,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驾驶员做出了停岗停运的处罚,并且还有可能对驾驶员进行劝退的处理。(11月29日 潇湘晨报)
“路怒症”早已是一个社会通病,“发病”时极易出现情绪暴躁、行为失控,而交通法规、文明礼让、公德心更是抛诸脑后,强行变道、超车别车、“斗气”撞车也随之发生。近日,长沙一辆公交车和一辆私家车在川流不息的主干道上别来别去,开起了“斗气车”。事情的起因不过是公交车和私家车并排左拐,互不相让。据了解,当时公交车上还有十余位乘客,所幸的是,这次“别车”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损毁。
不得不说,两位司机还真是任性,本应各行其道、互不干扰,硬是把川流不息的马路当成了“斗气场”。试问,两位“斗气”司机为逞一时之快任性而为,将社会公共安全置于何地?将公德心置于何地?作为驾驶员,难道不知道,开车看起来是自己的事,实则事关他人、事关社会。
诚然,这次“别车”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损毁,但其性质的恶劣程度远远超过了事情的本身。在笔者看来,如此任性“斗气”,挑战的不仅是道德底线,更是法律红线。而对于开“斗气车”、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的行为,应当予以严惩,追究责任,让开“斗气车”者付出代价,以此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有效遏制不文明驾驶冲动,消除不文明驾驶行为。
车行万里德为先。客观而言,比起加大对不文明驾驶行为的法律惩戒,养成文明驾驶习惯更为重要。一方面,在公民申领机动车驾照过程中,加强对驾驶员文明驾驶的教育考核及职业操守的培训;另一方面,驾驶员自身应加强自律,摆正心态,及时“心理刹车”,莫因逞一时之快、斗一时之气害人害己。此外,引导安全文明驾驶,应从中小学就开始向学生灌输文明出行的交通理念,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切记,“斗气车”,“驶”不得!文: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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