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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水救人丢手机 是谁在对美德无端挑衅
时间:2018-12-18 13:46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12月15日,云南昆明一小伙不慎落水,59岁的 (化名)见状脱下外衣外裤跳水救人。最终小伙获救,但 上岸后不久,发现裤兜里的手机不见了。17日 对媒体表示,手机还没有找到,但不后悔因救人丢了手机。
 
  丢手机、丢钱包这些事情颇为常见,多数时候我们不过是埋怨几句自己的粗心大意,最多无非升级到对小偷的咒骂。可当见义勇为跳水救人与被偷手机这两件事情同时发生在一个人身上时,我们不禁想问一句,是谁在对美德无端挑衅?
 
  此前,浙江绍兴的杭甬运河上,魏师傅跳水救人以致手机进水无法使用;镇海的冯师傅眼见安装工人梯子倾斜仗义“出手一扶”,致使自己肋骨被压断;唐山青年朱振彪正义追赶肇事逃逸者,以致背负官司,被索赔60万等等,因见义勇为而蒙受损失的正义人士并不少见。但是,我们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到一点,那就是这些“损失”里充斥着大量的意外,而且或多或少的跟当事人都有关系,这与 手机被偷的“损失”有着天壤之别。
 
  电视剧中常说“盗亦有道”,可现实中的小偷为何连“盗匪”都不如。眼看着小伙溺水下沉,自己无力伸出援手已足够让人惭愧,又是哪里来的“闲情逸致”对见义勇为者的财物动“歪脑筋”。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尽管 表示“不后悔”,可谁又知道下一次碰上这样的事,他会不会依然挺身而出,哪怕只是稍作迟疑,可能就会搭上一条鲜活的生命。
 
  为了减少见义勇为者的心理负担,多地甚至已经成立了“见义勇为法律服务中心”,力图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法律支持,为见义勇为者撑腰。但是像 先生手机被偷这种啼笑皆非的“不必要损失”,我们大可不必搞什么人肉搜索,也不必去谴责谁,谩骂谁,可我们至少要知道,对见义勇为者的“呵护”必不可少。在未来,我们还需要在制度和管理上不断加以强化,让见义勇为者“无顾虑”,也只有如此,才能鼓励更多的人积极行善。文:吴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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