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老教授遗产全赠老同事和保姆
时间:2019-01-30 23:30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有感于老教授遗产全赠老同事和保姆
作为大学老教授,应当让自己成为理性的人,而不是不顾法律权威与尊严的人。虽然将遗产全赠给了老同事和保姆,但却不应该将其妻子的母亲排除在依法享有遗产之外。因为,谢老师作为教授没有理由让自己的丈母娘有家不能回。如果谢老师作为大学教授不懂得敬老孝老,那就不是合格的人类灵魂工程师,合格的人类灵魂工程师绝不会把遗产赠予权凌驾于社会公德和法律之上。
据扬子晚报网1月29日报道,上海一位高校教授谢老师,2018年过世时留下遗嘱,将自己和妻子名下的所有房产及家当都遗赠给了老同事褚阿姨和保姆小谢。谢老师的妻子2009年过世,夫妇俩又没有孩子,于是之后的时间里一直是谢老师的老同事褚阿姨和保姆小谢照顾他。但老人还有一个百岁高龄的丈母娘,因这份遗嘱,变成了有家回不去。最终经法院审理,判决系争房产归褚阿姨、小谢以及丈母娘三人按份共有,其它家具、存款等财产则如谢老师遗愿归保姆小谢所有。
由此可见,谢老师作为大学教授在处理遗产过程中没有让自己的遗产赠予行为受制于法律约束,而且没有依法承担对丈母娘的尽孝责任与义务。因为,妻子去世之后,谢老师作为女婿理应依法承担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因为,谢老师与妻子生前不存在离婚的法律前提。所以,人民法院才会依法对谢老师遗产赠予的错误行为做出了纠错处理。这说明,任何人在处理遗产的问题上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尤其是作为大学教授,必须带头遵守国家法律,而绝不允许带头违反国家法律。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伟大人格的素质,重要的是一个诚字。”而且,正如亚里士多德先生所说:“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也就是说,谢老师作为大学教授,必须以诚待人。而且,应当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而不应该为了遗产捐赠而将百岁丈母娘抛弃不管。做人必须有人性,做人必须用社会公德和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不做违法的事,才能让自己的遗产赠予行为符合社会公德和法律的规范。如果大学教授不能言行一致,为人师表,就不能让自己受到学生的尊敬。就此来说,作为大学教授的谢老师,绝不应该做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的事。做人只有心底无私,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任,才能坚定不移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才能用出污泥而不染的人格素质,让广大莘莘学子的灵魂得到净化,谢老师的学生才能以他为榜样,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好人。
正如古人所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而且,善念修正道,善德需善举。做人只有用这样的道德自律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管控自己,要求自己,净化自己,克制自己,鞭策自己,才能让自己成为真正的人类灵魂工程师,才不会让灵魂工程师的形象受到玷污和亵渎,才能用社会公德和法律擦亮我们的双眼,绝不迷失正确的前进方向。(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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