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灯救人是对是错?
时间:2019-03-18 11:37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前几日,一条下班高峰,的哥闯灯逆行救人的新闻引起热议。事情是这样的,3月2日下午5点40分,成都出租车驾驶员兰忠辉接到了四名特殊的乘客,由于1岁婴儿被爆米花卡喉,需要及时送孩子去最近的医院救治,兰忠辉立刻出发前往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由于时间紧迫,交通拥堵,兰忠辉决定“冲一把”以最快的速度送到了医院,之后通过交警了解到,解决违章需要乘客出示一份证明交到交管局便返回医院,碰到了需要转院的婴儿的母亲何攀,开始了闹市区的二次送医,一路上连闯4个红灯,中途逆行一次,并多次走上了公交道,终于在下午6:05分,将吴松一家安全送至四川省人民医院后门处的急诊入口。
近几年,的哥闯红灯救人的新闻经常见报,令人感动敬佩的同时,也令网友开始思考,闯灯救人是对是错?可不可取?
事实上,在法律层面上讲,关于类似闯红灯救人的情形早有规定。据2009年4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第二十一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经核实应当予以消除。救人者可“展开拳脚”不必担心违章惩罚。在情理层面来说,闯灯救人属于见义勇为的善举,在法律和生命面前,任何人都会选择生命,这也是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的生动体现和内在要求。
但是,笔者认为,救人的同时也需要注意违章带来的危险,如果为了救治车上的人而对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威胁就违背了救人的初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交通标识的设立、法律的制定本身就是为了制约人、服务人的,法规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交规免罚,目的是避免非必要伤害的发生,而不是为了鼓励救人罔顾安全的做法。因此一旦救人与伤人发生矛盾时,助人恐怕很难成为免责的理由。
所以我建议,在全社会建立急救机制,能在第一时间提供救助,减少闯灯救人带来的风险;同时通过各方宣传急救知识,让公众在的一份公德心的同时,多一点常识,敢于救人,善于救人;另一方面要加强公众的意识,遇到紧急情况时除了交警开道,市民也应该有为其让道的意识,真正为生命打开一条绿色通道。(齐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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