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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休6天假不应成为单位辞退员工的理由
时间:2019-03-20 23:16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结婚摆酒本是喜事,让熊先生郁闷的是,他却因此丢了饭碗。据了解,熊先生所在的公司是2月12日开工,熊先生提前致电公司总经理李先生,告知2月14日回老家重庆结婚摆酒,“请几天假”。岂料2月20日被公司告知其因连续旷工3天被解雇。公司HR回应,李先生批准熊先生休的是3天婚假,超出假期后熊先生“一直没回来”,根据公司制度按旷工处理。(南方都市报,3月20日)
 
  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如果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事件中的熊先生工作地在广州,结婚地方在重庆,路途有一定的距离,婚假假期可以适当延长。
 
  红白喜事是人之常情、事之长理,何况结婚这种大喜事。结婚宴请是传统习俗,事前准备婚礼用的“衣服和食物”,事中要招待亲朋好友,事后还得整理下“七零八乱”的东西,哪项都得需要个一、两天。其实,换位思考下,人生在世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是有情感,不会因为员工结婚多休了几天假就被辞退。
 
  当今通讯和网络都很发达,退一万步说,即使员工婚假到时间了,单位又急需人手,完全可以让人事部门或单位同事打电话或微信催下,这是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是没有及时返回上班,还可以按照旷工扣工钱,而不是冷面无情的直接辞退。
 
  可是,事件中的公司并没有按照常理出牌,3天婚假到时间了,看熊先生连续3天没有来上班,就告知本人被解雇了,单位这种“不近人情”的处理方式着实让人难以接受。
 
  于法于理,“结婚休6天假”不应成为单位辞退员工的理由,何况,这么做对公司的发展也没有什么好处。(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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