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网红”玩具频伤人,监管治理需跟上
时间:2021-05-23 23:23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儿童安全无小事,近年来小朋友因玩玩具受伤的事件频发,最近热门的“网红玩具”亦涉及多宗儿童伤害事件,如发光气球、牙签弩、指尖陀螺、水晶泥以及电人玩具等.这些看上去小巧精美的玩具,却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据调查,这些“网红”玩具无论是质量方面还是销售环节,都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质量不过关,系“三无产品”.这些玩具均没有任何合格证,甚至都没有安装和使用说明书.此外,一些“网红”玩具也没有标注适用年龄,更无风险提示.
  我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对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玩具必须标明适用年龄并提示相关风险,对36个月以下儿童可能构成危险的玩具应附警告.因此,对“网红”玩具的依法监管不能缺位.相关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保障网上销售的玩具做到质量合格、标识合规、有安全风险警示,并敦促电商平台加强对电商的审核,对销售“三无”网红玩具的电商一律逐出平台,从而净化电子商务玩具市场,从源头保障儿童的安全.
 
  此外,玩具生产厂家必须重视产品质量,严格执行“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生产;各地质监等生产管理部门则严格监督和把关,不让不合格的玩具流入市场.同时,家长也要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不要购买劣质玩具,以避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滕欢)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图库
合作媒体
金宠物 绿植迷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