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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空调 楼上为啥比楼下缴费多
时间:2013-07-24 13:43   来源:

  前日,南坪万寿路的“鑫美名品城”突然关门停业,让赶来上班的经营户们吃了个“闭门羹”。鑫美名品城6月19日开张营业,至今才一个月,怎么说关门就关门?

  昨天中午,经营户们“围堵”住商场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先把拖欠的空调费用结清,再做协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经营户们喊“空调费用高”

  经营户李先生说,“鑫美名品城”6月19日正式营业,一周后,商场管理方告诉经营户,根据使用情况测算,商场每天的中央空调费达3000多元。

  每天3000多元的中央空调费是啥概念?商场一层楼的建筑面积约4000平米,以李先生为例,他的铺面是最小的,使用面积约8平米,加公摊后约20平米,要缴费570元中央空调费,而商场内大部分商铺需缴纳上千元。

  “鑫美名品城”楼下,使用同一套中央空调系统的汇达家私城,只需缴纳5元/平米/月的中央空调费。“也就是说,家私城享受的中央空调,费用却摊到了我们头上。”

  同一空调,楼下只收5元

  一楼汇达家私城相关负责人周女士证实了经营户们的说法。

  周女士介绍,二楼“鑫美名品城”是从汇达家私城分租出去的,租赁之初,双方就签订合同,同意汇达家私城按照5元/平米/月分摊中央空调费。而“鑫美名品城”则是使用多少就分摊多少。

  周女士举例说,比如每天的空调费为3000元,按一层楼4000平米算,家私城只需分摊700元左右,而余下的2300元由“鑫美名品城”承担。

  听了周女士的解释,“鑫美名品城”的经营户终于明白为啥中央空调费这么高。不过,商场老板在签合同时并未明白告知这一点。根据经营户出示的合同,对于空调费有如下约定:“按共同发生分摊方式承担”。

  商场老板称“按合同办事”

  “早知道是这样分摊空调费,铺面我就不租了!”昨天中午,在南坪花园路一带,数十名经营户围堵住“鑫美名品城”老板周传波(音)。

  面对经营户质疑,周先生回答说,“既然签了合同,就按照合同办事。”至于商场什么时候能开门营业,周先生回答:“要先把拖欠的费用结清,再做协商。”商场方面工作人员介绍,他们还提出与楼下按照6:4的比例分摊空调费,但截至昨天下午,协商仍未达成一致。

  重庆晨报记者 顾晓娟

  昨日,商户在商场门口观看停止营业的通知。重庆晨报记者 王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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