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不良影响,应当考虑该标志或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至于损害特定民事权益的则不属于这一范围。所以,法院不认同原告提出的油漆使用“多美滋”会对原告有不利影响。但法院认定,“多美滋”及“DUMEX”商标在奶粉等商品上已构成驰名商标。法院一审依法作出判决。
昨天,包括本案在内,一中院宣判了六起涉驰名商标保护案件,“清华”、“太太乐”、“多美滋”、“JEEP”等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 调研
恶意抢注商标呈现专业化
自2001年12月1日现行《商标法》实施以来,市一中院共审结商标案件8780件,其中当事人主张驰名商标的案件117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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