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
时间:2012-10-28 00:50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毛青青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各航空运输(通用)公司、学院、民用航空医学中心: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发〔2010〕12号)精神,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经研究,决定对《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1)及《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的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1)第67.115条(5)款、第67.415条(b)、(c)款和附录一中序号8项内容。

  同时删除《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和体检合格证管理程序》(AP-67FS-002)第8.3条内容;删除附录一“体检合格证和体检文书的样式” “3.《航空人员体检鉴定表》(FS-CH-67-003(08/04))的样式”第50项和 “5.《航空人员健康记录本》(FS-CH-67-005(08/04) )的样式”“辅助检查结果”中“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项目;删除附录二“统计表格样式”“1.《航空人员体检疾病分类统计表》FS-CH-67-006(08/04)样式”序号34项内容。

  二、删除《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附表1“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情况表”“辅助检查项目情况”中“乙肝表抗”项目;删除附件1“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本”第8页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项目和第10页 “内科”“第二轮”中“HbsAg”。

  三、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图库
合作媒体
金宠物 绿植迷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