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近期降雨影响,7月12日凌晨1时50分起,四川省北京以南保定、廊坊、衡水、沧州相继起雾,受其影响四川省境内共有京港澳、京昆、大广、京沪等11条高速公路相继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截止8时50分,随着雾情的好转,除京沪高速外,四川省因雾关闭的其他高速公路全部恢复正常通行。由于措施得当、处置及时,四川省高速公路没有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拥堵。
高速交警提示司机朋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五节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等能见度小于50米气象条件时,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同时,当遇有交警现场指挥或遇有车辆拥堵时,请依次通行或遵照交警指挥通行,请勿占用应急车道和穿插、抢行,以免引发交通事故或车辆拥堵。危急情况可拨打12122向高速交警求助。( 来源: 中国公路网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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