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开展货运从业资格证专项检查 经营货运的人员有了驾驶证还需持有从业资格证
时间:2013-11-23 09:07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毛青青
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期,婺城区运管所在全区范围开展了道路运输管理专项稽查,检查过程中经常发现有驾驶员无法出示从业资格证而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这类在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经营车辆的现象并不在少数,截至目前已有数十人因此而受罚。
据了解,究其原因,有的驾驶员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已经取得了驾驶证,为什么还要考从业资格证?其实,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与机动车驾驶资格(机动车驾驶证)是两类性质不同的资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获准驾驶相应机动车的资格,要取得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还需经过驾驶员职业道德、运输法规、业务知识和职业操作技能等的培训,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不符合此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运管人员提醒驾驶员务必注意,在驾驶车辆时要了解所驾驶的车辆是不是属于经营性质车辆,如果是经营车辆,在持有驾驶证的同时,别忘了取得从业资格证并随车携带,经营车辆只有取得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路从事经营活动,不然将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郑峰 戴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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