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出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时间:2015-06-23 11:00 来源:四川教育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确保普职两类高中学校健康协调发展,今年广元市出台了《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实行划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录取分数线办法,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法》规定,201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按照统筹管理、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维护公平原则,采用“志愿优先、等级入围、分数排序”办法择优录取。录取时,首先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然后以考生的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等级、八年级地理成绩等级、生物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等级确定入围考生,最后将九年级文化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7个学科的全市统一考试成绩原始分和体育统考成绩原始分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政策录取。高中学校根据招生录取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水平和生源情况,各自拟定新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录取。高中学校对招生有特殊要求的,由招生学校报告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办法》要求,一是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考学生必须参加统一录取,中职招生学校不得将其列入自主招生范围,五年制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录取。二是定向均衡计划纳入统招计划。三是坚持普职协调发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受普通高中 录取分数线下学生就读,不得办理高中学籍注册手续。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在6月18日-20日分批次进行。6月18日由省一级、二级示范高中和全国少年军校基地校苍溪县城郊中学组织招录。6月19日14:00前,由市级示范高中组织招录。6月19日22:00前,由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市内中职学校组织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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