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四化”确保学校校务工作在阳光下运作
时间:2017-03-08 13:52 来源:四川教育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贯彻落实阳光校务工作,厉行校务公开、深化民主监督,“四化”确保学校校务工作在阳光下运作,力推学校教育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学校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全面规范办学行为。按照“一校一章程,一校一特色”的目标,40所学校完成章程核准,21所初、高中学校完成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全面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健全完善校务会、教代会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校务公开制度,依法办学,民主治校。加强教学各个环节的管理,明确具体的要求,加强检查指导和质量监控。
重大决策民主化。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资金管理、“严禁违规插手、参与工程建设”“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重大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研究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广大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
校务公开常态化。各校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凡师生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在校内公开,涵盖了学校重大决策、财务收支情况、基建维修项目、教师职称评定、评优晋级结果、重大活动开展等6大类,通过召开会议、网络发布、政务公开栏、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师生监督。同时,紧扣教育热点工作,将学生资助、留守儿童教育等家长特别关心的事项,通过家委会、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向家长和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让学校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
监督考核常态化。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局纪检组“执纪、问责、监督”等职能,以建设清廉和谐校园为目标,加强“行风建设”“阳光校务”等方面监督考核。把阳光校务工作纳入学校规范化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校长职级评定等方面考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进行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职工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校阳光校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阳光校务工作中违反廉洁自律,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问责、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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