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网络“公关”“黑客”双双获刑
时间:2012-12-25 12:52   来源:

  本报海口12月21日讯(记者何慧蓉 通讯员白文英 黄燕)通过在百度贴吧上发布招聘“黑客”的信息,湖南怀化的大学毕业生曹某(男,30岁)找到了重庆“黑客”吕某(男,25岁)。曹某联系到客户之后,通过QQ将要删帖的网站链接发给吕某,吕某负责删除凯迪社区论坛(下称凯迪论坛)的帖子。今年9月20日,海口龙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详见本报9月21日18版《两“黑客”网上删帖获利17万元》)报道。

  12月21日,龙华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吕某有期徒刑3年,并分别处罚金3000元。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两被告均表示不服,表示要提出上诉。

  从湖南一个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后,曹某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于是,从2010年12月开始,曹某开始在网上从事有偿非法删除各类网站帖子的网络“危机公关”工作。通过在百度贴吧上发布招聘“黑客”信息,2011年2月,曹某认识了计算机技术不错的吕某。吕某之前在重庆经营一家电脑维修店,后因妻子怀孕,在家给人删帖赚钱。每删除一个帖子,曹某收费1800元,给吕某1400元。2011年5月至10月期间,2人合伙非法删除凯迪论坛帖子共计48个,非法获利82150元。

  此外,曹某还以人民币500元至800元不等的价格承接非法删除“我爱购物网”、“南方网”的帖子,并将客户指定删除的帖子链接转发给何某(另案处理),让何某删帖。曹某和何某共删除帖子共计18条,非法获利8300元。

  龙华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吕某二人以获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侵入普通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其中被告人曹某非法获利90450元,被告人吕某非法获利82150元,情节均特别严重,均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图库
合作媒体
金宠物 绿植迷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