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公开的泰尔重工高精控改造项目的实际总投资额比泰尔重工调整后的总投资额还多出1,087.5万元,到底是泰尔重工向环保部门申报的数据有误,还是泰尔重工的总投资额又增加了,如果总投资额再次增加为何未见公司进行公告?
项目未审批便开工生产?
相对于募投项目未实现预期效益和实际投资额所存在的疑问,该项目甚至存在未审批便先开工生产之嫌。
安徽省环保局数据显示,安徽省环保局于2008年3月以环评函〔2008〕24号文件对泰尔重工高精控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并于2012年7月在以环建函〔2012〕708号文同意该项目进行试生产。
但泰尔重工2012年半年报却显示,高精控改造项目于2012年1月1日达产,半年共实现389.98万元效益。
安徽省环保局于2012年7月才批准泰尔重工高精控改造项目进行试生产,为何泰尔重工未经审批便提前半年上马开工生产,此举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投产。
7月12日,记者联系泰尔重工,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上述募投项目于2011年底便投产,当记者问及投产之时是否有环保部门的验收批文,其表示“肯定有”。
对此,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认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属于监管机构重点监管事项,因此,募投项目未经环保验收或审批便擅自开工,不仅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同时还涉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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