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李天宇 实习记者杨力)6月30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公安部网站获悉,自2015年7月1日起,四川、河北、安徽、山东、贵州、云南6省将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当事人在上述六省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后,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确认,四川省将遵照国家规定,从7月1日起,现场交通违法可在省外缴纳罚款。
据了解,2013年9月起,四川省正式启动交通违法罚款异地缴纳,无论驾驶员在省内何地违法并接受处罚,均可在四川省任一地区办理罚款缴纳业务。在此基础上,2015年7月1日起,四川、河北、安徽、山东、贵州、云南6省的现场交通违法可在省外缴纳罚款。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将适用于公安交管部门或者交警现场做出的罚款处罚,且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不是处罚地所在省份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情形。
当事人在上述六省遭遇了“手开罚单”,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其中,在河北、安徽、山东、贵州受到处罚的,还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信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银行营业网点代收交通违法罚款后,会向当事人出具已缴款证明;当事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后,可查询缴款记录或打印缴款成功界面、缴款凭条留存。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将本着稳步有序推进的原则,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将该措施推广到全国。
30日下午4点,记者先后走访了成都的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在成都藩库街附近的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前并未接到相关通知,只清楚本地交通违法缴费可以在自助机上进行。同样,在红星路二段70号附近的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说,能否异地缴费可以去机器上试试,“我在新闻上看到了这个信息,但到现在也没接到通知。”在中国银行,工作人员明确,“手开罚单”不能在自助服务终端上缴纳,“必须有违法处理单号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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