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表示,司机当时按照规定应该停车让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第11项,以及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交警将司机的行为认定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并在现场开出了罚款并记3分的罚单。交警当时还表示,无论行人是否闯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现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都应该依法让行。
卢学民 成都商报记者 锁千程
原标题:每个城市确定5~10个严管路口 抓拍机动车不让行人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