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从省第十二次执行联席工作会上获悉,在推进全省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我省将构建起一张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大网,对俗称“老赖”的失信被执行人,从禁止坐飞机、动车,到限制子女上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获得相关荣誉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围猎”。目前,省法院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推进四川诚信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在征求意见。
为加强对“老赖”的联合惩戒,《意见》将发展改革、教育、税务、工商、住房公积金等38个部门纳入了失信惩戒责任单位。省法院将动态向这些单位推送“老赖”名单。这些单位收到“老赖”名单后,将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限制高消费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的各企业、部门、行业成员和分支机构实时监控,进行有效信用惩戒。
信用惩戒的内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动车组列车、其他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 装修房屋,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租赁 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旅游、度假,以及送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限制出境,限制参与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活动,取消已经取得的荣誉称号,在招投标、项目审批方面依法给予限制或禁入。“老赖”如果是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业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老赖”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在评职晋级、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
省法院执行局相关人士介绍,信用惩戒的“老赖”包括 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领域的其他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全省有11.5万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了 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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