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退养职工的生活费标准由企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由企业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 工资标准的70%。内部退养期间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其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内部退养期间其工资性收入有增长的,相应调整缴费工资。
渠道四:就业援助托底帮扶
新增或退出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排
“各地每年新增或退出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排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涉及的就业困难人员,保障零就业家庭中至少一名劳动者实现就业。”该负责人表示,安置职工的第四个渠道是通过就业援助政策进行托底帮扶,对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涉及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建档立卡,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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