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卫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确保个人承担合规住院医疗费用比例不超过10%,在县域内住院就医费用基本全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办理2017年基本医保参保缴费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照各自统筹地区指定的 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住院报销不设起付钱。 对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贫困患者,在基本医保、大病医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给予全额报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诊实施“八免五补助”,其中八免为免收一般诊疗费、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进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记者 康耕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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