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失信者,《方案》明确了其约束和惩戒。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对违规的失信者,按照情节轻重,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推动形成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探索设立信用管理师
2017年形成多家信用服务机构
未来,信用管理师在四川或将成为一个“吃香”的职业。
根据《方案》,将培养信用职业(专业)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新开设信用管理专业学科,积极培养具有专业资质的信评师。探索设立和发展信用管理师,鼓励广大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聘用信用管理师。建立并规范信用管理师的培训、发证、注册管理等工作,大力开展面向信用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
除了培养信用管理方面的人才,在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上,《方案》也做了要求。培育本土非金融类信用服务机构,通过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产品制度等,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产品,按照市场化要求提供信用信息的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
同时,推动创建西部征信业中心,建设好信用服务产业培育示范工程,到2017年成都城市群培育形成多家全省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在其他城市群的中心城市至少成立一家我省骨干信用服务机构。
华西都市报记者殷航谢燃岸
相关新闻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