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7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我省正在建设辅警管理体系,将全面清理整顿现有辅警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坚决淘汰。《意见》首次明确了辅警的管理责任、配备比例、协助勤务领域、聘用程序条件、管理监督内容等,我省的辅警管理办法,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
省公安厅人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意见》的基础上,我省研究制定了《辅警使用管理办法》《证件管理办法》《勤务装备管理办法》《培训管理办法》,“目前《用人额度管理办法》《抚恤优待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之中,待制定完整,省级层面‘1+6’(即1个实施意见,6个管理办法)辅警管理制度框架将形成”。
近期省公安厅召开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部署会,决定从今年12月起,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以“严肃纪律、忠诚为民、敬业服务”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活动,活动将进一步端正警务辅助人员从业动机、严肃纪律要求。此外,省公安厅制定了《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纪律守则》,划定了辅警纪律红线底线。
据悉,我省各级公安机关正在对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将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认真按照辅警人员的入职条件和禁止入职条件,严把准入关。尤其是对辅警人员档案、聘用材料、个人征信、现实表现等全面审查,及时发现问题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淘汰。
为加强辅警职业技能,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采取岗前培训、定期培训、晋级培训、随岗训练等方式,针对新入职、聘用一年以上和拟晋升级别的警务辅助人员等,分级分类进行培训,着重强化辅警人员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培育法律意识、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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