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时隔35年后 四川再启林业行政执法改革
时间:2017-01-09 10:24   来源: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毛青青

  我省启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五类74项行政处罚权将移交同级森林公安

  本报讯(记者 王成栋)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3月1日起,省、市、县(市、区)林业部门五类行政案件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执行权,将移交同级森林公安行使。这是时隔35年后,我省再次启动林业行政执法改革。

  根据《方案》,需移交的五类权限范围分别是,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及森林公园、防沙治沙和血吸虫病防治及退耕还林等。初步统计,共涉及行政处罚事项74项。其中,野生动植物类最多,为24项。

  此外,林木种苗、森林检疫、木材运输三类行政执法权限,将在前述改革完成后,逐步移交同级森林公安。最终,林业部门将只保留一支行政执法队伍。

  改革方式上,主要通过合理划分林业主管部门内部监督机构和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权限,实现行政监管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相对分开,以及行政执法职能与技术检验、检测职能相对分开。

  改革后,森林公安机关所需行政执法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由本级财政全额拨款,并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须按规定预算级次全额上交国库。涉林行政案件的技术鉴定工作,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且不得按照市场定价收取费用。我省将成立省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和处理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原标题:我省启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图库
合作媒体
金宠物 绿植迷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