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成栋)6月22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至本月21日晚,省水利厅派出的21个入河排污口专项督导工作组已分别进驻各市州。按计划,督导组将在本月30日前,分别对各市州开展入河排污口现场督促、现场指导、现场验收。依据督导成果,四川将建立入河排污口普查及信息台账,为今后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提供支撑。
督导的主要内容涵盖排污口设置布局、设置同意制度的落实等方面。而重中之重,锁定近年来在川内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的排污口。
按照计划,督导组将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再次复核,并选取10%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开展现场抽查,以指导市(州)填报完成自查报告和全部入河排污口3张表。对于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则进行现场核查,严查瞒报、漏报和错报。
督导期间,全省水利水务系统将与各地环保、住建、经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协同作战,共享成果。
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江河、湖泊排放污水的排污口,也是污染物进入河湖的最后一道关口。根据今年2月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和省水利厅核查统计,四川境内共有入河排污口5730个,其中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07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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