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就地聚集人力资源
户籍制度是造成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根本原因,也是长期制约城镇化发展的最直接原因。现有户籍制度维护并强化着城乡壁垒,阻碍着公民的自由迁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的自主择业。但是,户籍制度改革又不宜搞一刀切,盲目笼统地让村民集体变市民,既不利于政府配套改革的跟进,也不利于村民角色的转换。利州区在试点中,一是设置“缓冲区”,让村民享受居民拥有的便捷服务。龙潭乡不改变村组建制,组建以便民服务为主的界牌新型社区,内设便民服务大厅、综合培训部、文化体育服务部、卫生计生服务部、综治调解室、民生保障服务部、农家购物超市、农业服务部等8个服务部,服务覆盖6个村。二是本着村民自愿原则,有序推进制度改革。政府统一规划,采取小宗地拍卖方式,满足社区覆盖区村民集中建房需求。当地村民可在公安部门重新登记注册为居民户口,但原有的承包地、山地和宅基地等权益不受影响,还可享受与城镇职工一样的养老、医保等。三是传播社区文化,增强居民归属感。除了利用文化墙、社区广场开展文明新风宣传外,龙潭乡还邀请文化工作者采取编排文艺节目,编写村规民约等方式,使村民素质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升,从而在文化底蕴上实现从村民向市民转变。
改革土地管理制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城镇化的核心是如何利用土地资源,尤其是盘活农村的土地资源,最重要的是要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财产权利。一方面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利州区挖掘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加强对闲置土地、空闲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理和整治。规范推进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节约建设用地。在优先满足农村建设用地前提下,将部分指标调剂给城镇使用。通过开发利用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土地、复垦利用工矿废弃地等途径,开辟城镇用地供给新渠道。创新土地布局调整方式,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定居规模相挂钩、与吸纳外来人口定居规模相挂钩的政策。另一方面建立土地流转机制。采取集体经济组织带动,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有偿方式获取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进行规模经营,带动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采取大户联营带动,由农户出土地和劳动力,大户出资金和技术,联合建设生产基地,形成规模经营,大户负责产品收购、加工、销售,构建“一条龙”经营模式。采取业主带动,引进城市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和龙头企业,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形成规模经营,带动周边农民发展。采取土地互换经营,提倡自愿互换承包地块,在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协助下,打破村组界线,使土地化零为整,便于集中流转,以有利于耕作管理和规模化发展特色农业,鼓励农村承包土地依法流转,发挥产业的集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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