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受理第一单
时间:2013-10-31 11:34 来源:广元晚报 责任编辑:
原标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受理第一单 来源:广元晚报
9月25日,《广元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正式出台,标志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昨日,记者从该中心信贷科获悉,他们正受理《细则》正式出台的首笔业务,贷款人为在江苏某地打工并在当地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多的广元人。
据介绍,按《细则》规定,异地(我市行政辖区以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可向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贷款者须满足条件为所购房屋必须是自住住房,且符合目前的限购政策;申请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一年,且近一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申请之前无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满一年;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此外,异地贷款必须同时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套数证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受理。如遇限购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