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召开的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审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的请示》。我市将对1387.56公顷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利用,项目实施后可净增耕地389.42公顷。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是将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加以复垦,腾出的指标用于工矿发展、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是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后,国土资源部提出的破解发展保障难题、破除土地制约瓶颈的又一关键性、突破性的重大举措。
我市于2013年启动该项试点申报,2014年底编制完成《广元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5-2017年)》并经省级专家评审通过。《专项规划》涉及我市7个县区155个乡镇,共规划复垦工矿废弃地1041宗,面积1387.56公顷。可复垦为耕地的925宗1296.42公顷,可复垦为林地的116宗91.14公顷。
《专项规划》确定建新区规模为1314.9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907.00公顷,项目实施后可净增耕地389.42公顷;并确定所有地块复垦分三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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