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航机长求辞职 请求遭拒后被令复飞
日前,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航)一机长辞职遭拒,并被要求按内部规定复飞。尽管法院终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该机长仍无法离开。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已连续一个星期穿制服到南航总部门前举牌抗议,要求南航执行法院判决。
31岁的刘阳于2007年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毕业,后进入中国南航吉林分公司工作,从副驾驶慢慢升到机长,开了7年飞机。
2014年7月7日,刘阳向南航吉林分公司邮寄辞职信,一周后辞职申请被拒绝。2014年10月25日,刘阳向南航吉林分公司发出催促函,随后双方向长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2015年5月29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初审判定,刘阳与南航在2007年7月6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已确认解除,南航应为刘阳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南航在培养飞行员期间投入了大量资金,刘阳应向航空公司支付培训费168万元。
初审判定后南航上诉,今年9月9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决定维持原判,并要求15日内执行。
然而,南航法务部不同意为刘阳开具这份证明,要求他根据一份内部细则办事。“根据这份细则,我需要向南航申请复飞,复飞一段时间之后,才能让我走。”刘阳表示,这一做法并不是第一例。2013年后,不少机师都是依据这一细则,提出辞职申请后继续服役半年以上,才顺利离开的。
11月,刘阳拿着终审判决书来到广州总部,想开一份许可证明。他表示有民营航空公司愿意帮他出168万元培训费,只要南航出一份证明表示同意他离职就可以。